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广州市闰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化州市第二水质净化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评工作正在进行当中。根据2013年国家环保部办公厅签发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规定,现将该项目的环境信息、环评报告表全本向公众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化州市第二水质净化厂一期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化州市第二水质净化厂一期污水处理规模为30000m3/d,以及配套新建污水主干管网长约14.61km,管径DN400-DN800;预留污水支管网长约18km,管径DN100-DN300。化州市第二水质净化厂位于广东省茂名市化州市同庆镇茂名监狱旁(同庆镇(茂名监狱)水质净化厂北侧)。本项目总投资29053.4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810.69万元。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化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668-7220048
地址:茂名市化州市橘城西路90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市闰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HP00015481
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新新大道南99号401室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0-32886433
联系邮箱:rxhb_gz@163.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工作程序:
资料收集 → 现场踏勘及初步调查→工程分析→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分析→环保措施分析→报告表编制→上报评审
工作内容:
1、当地社会经济资料的收集与调查;
2、项目工程分析、污染源强的确定;
3、水、气、声、固废环境现状调查及分析;
4、水、气、声、固废环境影响评价;
5、结论。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方案的态度及所担心的问题;
2、对本项目产生的环境问题的看法;
3、对本项目污染物处理处置的建议。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公众可采取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来访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发表意见的同时请提供详细的联系方式,环评机构将在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政府环保部门反映。
七、查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