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我单位承诺对公示时间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现将广州和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吸塑包装制品1500吨新建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和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吸塑包装制品1500吨新建项目
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荔新公路塘美民营工业园西一路2号二楼
建设单位:广州和兴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广州和兴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吸塑包装制品1500吨新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年产规模为吸塑包装制品1500吨。本项目占地面积2269平方米,建筑面积2269平方米。项目采用一班制,每班12小时,年工作时间270天,共有员工25人,均在项目内住宿,但不在项目内用餐。
竣工时间:2023年07月31日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0-32886433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短信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