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州携创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年产复印机碳粉300吨、打印机墨水30吨、水性油墨300吨迁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携创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地点:广州市增城区仙村镇荔新六路10号厂房
建设单位:广州携创办公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广州携创办公用品有限公司年产复印机碳粉300吨、打印机墨水 30吨、水性油墨 300吨迁扩建项目一期工程,年产规模为复印机碳粉150吨、打印机墨水15吨、水性油墨150吨。本项目占地面积1484.52平方米,建筑面积5439平方米。项目采用1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时间300天,共有员工3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2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20-32886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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