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州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迁扩建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检测报告、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迁扩建项目一期工程
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石顺大道638号(江河创谷园)7栋101和901厂房
建设单位:广州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广州御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第二次迁扩建项目一期工程(以下简称“一期工程”),项目一期工程年产规模为水性聚醚胺固化剂760吨、水性环氧树脂固化剂760吨和年研发固化剂0.76吨。一期工程投资总额3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8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890平方米,建筑面积3780平方米。项目员工定员3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年工作时间300天。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6日至2025年11月13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0-32886433
邮箱:rxhb_gz@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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