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广州市皓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改性塑料300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检测报告、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广州市皓一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改性塑料300吨建设项目一期工程
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管道金沙路13号之三A栋一楼103靠电房位置
建设单位:广州市皓一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广州市皓一新材料有限公司选址于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管道金沙路13号之三A栋一楼103靠电房位置,本项目租用已建成厂房用于生产改性塑料,占地面积965平方米,建筑面积1025平方米。本项目年产改性塑料300吨,其中一期工程年产改性塑料150吨。本项目投资总额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其中一期工程投资总额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本项目全年工作300天,两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共有员工人数10人,均不在项目内食宿。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4日至2026年12月31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0-32886433
邮箱:rxhb_gz@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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