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开平市苍城镇鸿胜橡胶制品厂年产塑料脚轮10吨、橡胶脚轮400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报告、检测报告、验收意见等)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开平市苍城镇鸿胜橡胶制品厂年产塑料脚轮10吨、橡胶脚轮400吨建设项目
地点:开平市苍城镇达兴路8号5座
建设单位:开平市苍城镇鸿胜橡胶制品厂
建设内容:开平市苍城镇鸿胜橡胶制品厂年产塑料脚轮10吨、橡胶脚轮400吨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占地面积3870平方米,建筑面积2300平方米。项目年产塑料脚轮10吨、橡胶脚轮400吨。厂区劳动定员12人,均不在厂内住宿,采用2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日约210天。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1日至2021年12月9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冯工
联系电话:020-32886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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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取码:z453